1、前言
园林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安全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任务,因为安全管理密切关系到产品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以及人的生存环境是否会遭到破坏,而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等主要涉及的是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如果不重视施工安全管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但会导致人身伤害或死亡以及环境破坏,而且还会给整个工程项目造成巨大的损失,对于一般的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则会因一次安全事故而造成项目亏损,而且还会给施工企业和社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所以,在经后遇到的工程项目都因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
2、前言提倡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促进和实施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使安全贯标从“要我贯标”的被动性转变为“我要贯标”的主动性,不仅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全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观念转变来增强安全意识;更需要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的果断决策和精心策划。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是:
1)公司制订年度安全达标目标,对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业绩考核,奖罚分明,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2)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目标责任制,使项目经理明确安全目标,充分履行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负的权利和义务。
3)针对各项工程的性质和安全风险大小,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严格把关并加以控制。
4)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职责,各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批,从源头上抓起,保证安全措施落实。
5)加强教育与培训,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交底,新进场作业人员由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应遵循“一线操作工人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到每人持证上岗,教育领先,交底在前”的原则。
3、确保长效管理体制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分)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发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园林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安全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任务,因为安全管理密切关系到产品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以及人的生存环境是否会遭到破坏,而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等主要涉及的是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如果不重视施工安全管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但会导致人身伤害或死亡以及环境破坏,而且还会给整个工程项目造成巨大的损失,对于一般的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则会因一次安全事故而造成项目亏损,而且还会给施工企业和社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所以,在经后遇到的工程项目都因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
2、前言提倡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促进和实施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使安全贯标从“要我贯标”的被动性转变为“我要贯标”的主动性,不仅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全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观念转变来增强安全意识;更需要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的果断决策和精心策划。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是:
1)公司制订年度安全达标目标,对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业绩考核,奖罚分明,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2)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目标责任制,使项目经理明确安全目标,充分履行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负的权利和义务。
3)针对各项工程的性质和安全风险大小,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严格把关并加以控制。
4)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职责,各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批,从源头上抓起,保证安全措施落实。
5)加强教育与培训,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交底,新进场作业人员由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应遵循“一线操作工人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到每人持证上岗,教育领先,交底在前”的原则。
3、确保长效管理体制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分)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发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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